近年来商标侵权案件屡见不鲜,引起了很多创业者或企业家的高度关注与重视。但是,如今很多人注册商标仍是仅仅针对自己公司所涉的行业,一方面是公司初创资金有限,另一方面是品牌尚未完全打造,想等到名气发展起来再作考虑。显而易见的是,不少见诸报端的商标案件中,总会有人利用创业者或品牌创始人的拖延心理“钻空子”,抢先注册同名商标的其他类别,用来蹭名声或者坐地起价,简直令人气恼又无可奈何!
依据我国《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这说明注册商标的保护是有限的。《商标法》的这一条规定,又界定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一般的注册商标只在其所在的类别受到法律保护。而商标注册共分为45大类别,所谓的全类保护则是指在全部类别受到保护。
商标全类保护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防止其他公司攀交自己的品牌价值
他人在申请人未申请注册的其它类别注册相同或类似商标,是被法律所允许的,因此存在品牌在其他类别被抢注,搭便车、打擦边球,攀附自己辛苦创造的品牌价值等情况。全类保护可以有效防止品牌做大做强后被人利用。
获得更好的商标保护
就算是驰名商标也不是无条件地获得全类别保护,一般只能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而商标全类别注册一旦成功,商标将获得最强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