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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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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代理现状及其原因分析(2014年-2018年)

发布日期:2020/12/11

1、知识产权代理专利申请现状

       近10年来,中国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及专利有效量呈井喷式增长。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公布的《世界知识产权指标》报告显示,2014—2018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分别为92.8、110.2、130、138.2和154万件;美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分别为57.9、57.8、60.6、60.2和59.7万件;日本发明专利申请量分别为32.6、31.9、31.8、31.8和31.3万件。如表1所示,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从2014年的92.8万件增长到2018年的154万件,年均增长12.2%;同期,美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基本保持稳定,而日本发明专利申请量呈现负增长。全球有效专利在2018年达到1400万件,美国约有310万件有效专利,排在其后的是中国(240万件)和日本(210万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公开资料显示,2014—2018年,我国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为4.9、.3、8.0、9.8和11.5件。2016年,全球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排名前3位的日本、韩国和美国的有效数量分别为29.1、45.8和43.5件。如表2所示,虽然我国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呈逐年稳步增长的态势,但和日美等国之间的差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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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的申请量和拥有量应当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可以从侧面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创新能力、科技水平和市场化程度,衡量该国家或地区的科技产出和知识创新。为了使人们能够客观地看待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拥有量随经济增长而快速增加的现状,本文对其背后的原因进行了具体分析。


2、具体原因分析

2.1专利申请和专利保护意识的增强

       在创业和创新的过程中,小微企业和个人也加入到专利申请的队伍里,专利不再仅仅是中大企业及科研院所的占有市场的工具。笔者经常会被亲属或朋友询问如何申请专利以及专利侵权诉讼这样的问题。有一位做塑钢窗的朋友,针对现有的塑钢窗造型不够美观以及不够保暖进行了一些列的改进工作,非常担心进入市场后会有大量仿制品的出现。向笔者询问如何进行专利申请以及如何专利保护,在专利局授予4项专利权后,为了能够尽快占领市场,其普通许可10个代理人在中国不同的地区进行生产和销售,从技术成果中获益。


2.2知识产权保护增强

       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海关保护和司法保护3个方面互相渗透、互相配合、形成社会综合治理的立体防线、中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明确要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政府加大力度对专利权人的保护营造了一种良好的营商环境,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公开换保护”的信心。


2.3对专利申请相关费用的减免

       为了有效减轻广大创新主体实际负担,激发社会发明创造热情。我国的专利行政部门近10年来出台一系列专利收费减缓政策。例如:2016年,延长专利年费减缴时限,由授权后3年延长至6年。2018年,继续延长专利年费减缴时限,由授权后6年延长至10年。2019年,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即使不减免,我国的专利申请相关费用也是较低的。对于一件发明专利而言,在寻求专利代理公司服务的情况下,普通申请人需要支出1.2~1.4万元;相应地,普通申请人在美国需要支出至少合人民币6.0万元。


2.4“垃圾专利”申请的数量迅速增加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是指:①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或者指使他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②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或者指使他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③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提交本条第①项或者第②项所述类型的专利申请。本文所指的垃圾专利申请包括了上述的非正常申请和其他毫无市场价值的专利申请。近几年,社会上出现了职业的发明专利的“撰写人”,这些人对专利审批程序较为熟悉,可以在很短时间内编造出不同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而后,对于有授权前景的发明专利,他们马上通过专利代理机构转让给需要这些垃圾专利的人,而中间的代理机构获得一定的佣金。在某知名网站上,你可以看到“2019买个专利,可快速申报高新企业认定”“免费匹配专利”和“购买现成专利”这样的广告语。“垃圾专利”数量惊人,需要我国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视。


2.5对专利事务的宏观调控一定程度上催生了泡沫

       “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明确指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从“十二五”末期的2015年的6.3件提高到2020年的12件。截至2019年6月底,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74.0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5件,已经提前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目标。地方政府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上述关于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规划目标的指引下,也制定了相应的目标并且也圆满地完成了任务。例如,截至2019年7月底,厦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761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30件,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宁夏也提前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纲要》关于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5件的目标。实现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近一倍的增长,需要保持每年大量的发明专利的申请。许多地方政府为了鼓励单位或个人去申请专利,对申请者给予补贴。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还需要让原来有效的专利继续保持有效。有很多的申请人只是为了拿到一个专利证书或者某些专利根本没有市场价值,在申请人拿到专利证书后就没有继续缴纳年费,那么这样的专利就会失效。


       一个有市场价值的专利不会因为缴纳几百元或几千元的年费而放弃专利保护。本文认为,专利缩减政策不仅是减轻专利权人的实际负担,也是为了让授权的专利继续保持有效。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从“十二五”末期的2015年的6.3件提高到2019年6月底的12.5件,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创新能力在不到五年的时间内提升了一倍,创新能力主要来自于社会。我国的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行使其服务社会的职责,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公众公布及解释专利相关数据。专利技术实施率更能客观地反映创新能力,我国的专利行政部门更应当对此统计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3、结语

       综上所述,应当客观地认识我国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及专利有效量,这些数字只能说明我们民众对专利意识的提升,并不能说明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专利申请数量和有效量不应作为考核地方官员或地方政府的重要指标,各方应该齐心协力,把专利泡沫挤出来,让“专利”回归其商品属性,让市场来决定其命运。



来源:中国高新科技期刊社

作者:毕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