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局、投促中心、新经济局、总部经济局、文创会展局、科创和人才局、发展和经济运行局、财政金融局、统筹城乡局、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各街道,相关企业:
为遴选支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助推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高企申报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函〔2021〕17号)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注册时间不早于2018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已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
(二)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个人资质证明(护照或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企业发展证明(营业执照、创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等);
(三)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附件2);
(四)《2021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上述(一)(二)(三)项材料纸质件(A4装订、一式两份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涉密项目请按保密要求专门申报。第(四)项材料电子版直接发送至联系人指定邮箱。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部门、各街道积极向对口产业领域或辖区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进行政策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便于参评相关资助。
(二)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2月3日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